胡女士花400万元在宁波购买的厂房因出入通道被封堵,无法正常使用,银行按揭压力大。经过多次协捷佐展览服务商,开发商仅愿意减免物业费作为补偿,胡女士对赔偿方案不满意。产业园管理中心表示会继续推动协商,以期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两年前,胡女士在宁波购置了一套价值近400万元的厂房,计划用于扩充灯具厂的生产规模捷捷佐展览服务佐展览服务。然而,由于产业园二期施工,唯一的出入口被封堵,厂房始终无法使用。虽然开发商承诺清理出一条临时通道,但因不便于运送设备,厂房依旧闲置,导致胡女士的企业蒙受了不小的损失。
胡女士表示,厂房交付已经一年多,但交通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影响了订单生产,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压力。根据合同,开发商需在2023年6月28日前交付符合“三通”条件的厂房,但由于道路未通,胡女士认为开发商应负违约责任,并支付40万元的违约金。虽然产业园管理中心介入协商,但开发商仅愿意减免5年物业费,双方仍未达成一致。
胡女士的遭遇反映出在房地产合同履行中常见的因工期延误导致的争议问题。尽管厂房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源,但由于道路施工的延误,导致其无法正常投入使用,给业主带来巨大的财务压力。开发商虽然提供了一定的补偿措施,但金额显然无法覆盖胡女士因延误所遭受的损失。这种情况下,业主有权利依据合同条款要求合理赔偿。解决此类问题,除了加强合同签约时的条款细化和风险防范,还需在出现问题时,地方管理部门应积极介入调解,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履行不畅的纠纷,往往影响的不仅是个体的经济利益,也反映出产业园区管理和协调的能力。期待在管理中心的推动下,双方能找到一个彼此满意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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