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永拓在有关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能够公允表达其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永拓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永拓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永拓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其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科技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团队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捷佐展览服务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永拓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捷佐展览服务永拓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捷佐展览服务、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积极沟通,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捷佐展览服务。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永拓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永拓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永拓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捷佐展览服务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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